崇工信〔2017〕33号
委直属各单位、各科室,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:
根据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《关于曹林同志任免职的复函》(崇组函字〔2017〕43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:
曹林同志任崇左市节能监察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崇左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的职务。
28365-365cim
2017年6月20日